一、進駐申請書壹份
二、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壹份(未登記之企業請附保證書)
三、中小企業營運計畫構想書壹式陸份
四、同意審查聲明書壹份
五、審查會議簡報檔壹份
六、本中心視需要請求申請人提供之補充說明文件

由創新育成中心主任或專案經理查驗書面基本資料,申請案通過初步查驗者,送請審查委員進行審查